问题 | 冷静期内可以改离婚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得离婚证之前双方就离婚事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以及共同债务的分配等问题有新的协商办法的可以重新订立离婚协议,只需保证双方均为自愿。双方决议离婚后共同到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在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也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中的条款;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提交修改后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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