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购房如何退定金的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欲申请退还在购买物业过程中所付定金,建议首先尝试与卖家进行友善协商。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购买房屋所支付的定金,可以基于以下五种特殊情形提出退还申请:首当其冲的情况为,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双方在订约意向书中共同同意的时间段内,将已经由买方预订的房产转让给他人,并且未能成功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应当向买方额外支付相同金额的定金以作补偿; 其次,若开发商无法提供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在合同细节上无法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这些因素导致合同本身失效,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再次,如果仅仅是因为双方对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存在分歧,且这些争议与最初的订约意向书内容无关,进而导致无法顺利签订合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未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认购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买方; 另外,若在订约意向书本中约定的房价、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没有明确说明或者表述含糊不清,那么如果这个问题使得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进一步影响了正式合同的签订,开发商也需返还买方所交纳的所有定金; 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并非由于买卖双方的过失所致,则负责销售该商品房的商家必须全额退还买方事先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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