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诉讼离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2、原告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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