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分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前不一定要以分居为前提,离婚主要的原因还是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分居是指夫妻没有共同生活,互相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2、其中分居离婚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工作、学习等原因客观上造成夫妻分居,而且分居期限必须是满两年。如果双方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并且经过调解和好确实无望的,应当确认确实是感情已经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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