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几次可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没有法定判离事由,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但是感情是否破裂过于主观一般难以衡量,如果说第一次起诉后,你们分居一年,你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认为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因此,在拿到第一次不允许离婚判决后,保持分居一年,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