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怎样进行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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