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没监护人谁来做监护人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监护人:
(一)父母、子女; (二)其他近亲属;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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