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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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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