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政局离婚流程是什么样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夫妻双方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
2、申请:
夫妻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发证:
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2: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