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打离婚官司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打离婚官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收集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分居、家暴之类的。 另还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例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若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孩子出生证)等。 最好聘请律师准备起诉前的相关工作,搜集相关证据,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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