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如何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离婚过错方造成受害方的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 据此,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主张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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