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和离婚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一般一个离婚案件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符合法律规定判离的证据,可能包括配偶方家暴的病历、出警回执、鉴定结论、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双方之间关于离婚问题的聊天记录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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