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是不是违法行为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业主损坏小区公共设施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小区的公共设施乃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是毋庸置疑的。 从民事法律层面来考量,业主的这种损坏行为直接侵犯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权。 受损的业主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理直气壮地要求损害赔偿等一系列民事责任。 因为这些公共设施是大家共同的财富,谁都没有权利去破坏它。 再从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角度出发,业主有着严格的义务,比如必须遵守业主公约,要像爱护自己的财产一样去爱护公共设施。 倘若损坏行为较为严重,那就不仅仅是民事责任的范畴了,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规定。 一旦触犯,就会面临治安处罚,可能是罚款,也可能是行政拘留等。 总之,业主们应当时刻牢记要遵守法律法规,将小区的公共设施当作自己的财产一样精心呵护,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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