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法典对不交物业费的规定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尊贵的各位业主们应当遵循约定,按时足额地将物业管理费用支付给提供物业服务的机构。
如若业主无合理依据加以拒绝,则物业服务机构有权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催讨,明确要求在适宜的期限内予以支付。
若适当期限终了后依然未能收到应得款项,物业服务机构则有权依规定提起相应的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解决。
然而,在催收物业管理费用的过程中,物业服务机构不得采取停电、断水、停暖气、关天然气等极端手段进行催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7: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