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住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对于闲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用可以按照7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如若业主对其所购房产进行验收之后,由于尚未进行室内装修而无法居住的房产或者在已经入住(或者完成室内装修)后,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长期处于无人使用状态的房产,自收房之日,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相关信息并经过物业服务企业核实无误之日起,则需按照物业服务协议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的70%来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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