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谁出钱修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宅小区通常是由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所精心打造,这类住宅社区通常配备了各种便利的公共设施以便居民们使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住宅小区中的各项设施均存在着相应的质保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若在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保修期限之内发生了任何质量问题,那么责任方应该是负责开发该项目的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 但是,若在保修期限过后仍出现同类型的问题,那么业主本身便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利用维修基金来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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