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应尽之责,则业主有权暂停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切实遵循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按时足额地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有明确约定,即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使用人承担,那么遵循该约定实践即可,但在此种情况下,业主仍需承担连带缴付责任。若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交付给物业购买方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将由建设单位承担并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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