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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是否应为尚未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交付相关费用问题,我们需明确即使并未与物业管理公司直接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只要实际享受到物业所提供的各类服务,仍然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只要物业确实已提供了其职责范围内的服务,那作为业主实际上便已受惠于这些服务,由此与物业管理公司建立起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
因此,既然已经成为了服务关系,并从中受益的业主,理所当然地需要支付物业费。
针对未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但需交付物业费的情况,仅在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业主才有可能享有不支付或者少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权利:
1.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非约定的额外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本人书面确认的,在此种状况下,业主或使用者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2.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如果业主认为超出指导价格部分存在不合理之处,可提出异议而不予支付这部分费用;
3.若物业管理公司未能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那么业主同样拥有不支付或是减少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用的权利;
此外,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擅自上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于这部分未经事先告知且增加的费用,业主亦有权予以拒绝支付。
还有就是,取自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先服务后收费的方式,在物业管理公司未提供相关服务之前,业主有权选择暂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最后,当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等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予以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例如早期物业未经过与业主协商就订立了合同,或者是物业违反了合同内容,例如未能按期清理下水道的相关规定。
其次,关于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费用:
1.负责管理工作的员工的薪酬、劳保福利待遇以及根据法规要求所提取的公积金及福利基金等;2.物业共有部位如公共通道、设备间等及共有设施的日常运转与维修保养所需的费用;3.负责物业部分区域清洁卫生处理所产生的开支;
4.物业部分区域绿化植物维护及修剪费用;
5.物业部分区域安全保障措施实施的费用;
6.办公耗材和设备安装设计等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成本;
8.为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提供保险服务的费用;
9.在得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其他合理的附加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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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