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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维权签名要占百分之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之明确规定,当有至少超过总物业数量的20%的业主签名倡议时,将能启动要求业主委员会召开紧急业主大会的程序。
然而,众多业主对如何发起这类签名示威之议案普遍感到困惑不解。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九百四十四条条款: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照与业主约定的内容来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则不能基于未实际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或认为无需接受类似服务这样的理由而故意拖欠物业费用。如果业主有违反双方约定并持续延迟缴纳物业费用的话,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敦促他们在合理的期限内向企业偿付;若经合理期限届满且仍然未得到支付的话,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进行法律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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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