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签了合同还没过户可以毁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状况下,进行二手房交易并签署合同时,我们并不主张采取任何违约行为。
因为一经生效的合同对于参与其中的双方均拥有着法律的强制性约束效力。 若无正当且合法的理由而擅自毁约,那么违约方将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如,可能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这其中可能涵盖了房屋价格的差异以及对方为了达成交易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节,或者遭遇了诸如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因素,从而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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