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无动于衷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我们首先需要查看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是否对这方面有所规定和安排。如若存在相关条款,则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反之,便可与开发商展开进一步商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当然,如果商议无果,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如调解委员会的协助,或者直接向所属地区的司法部门提起诉讼,以期促使开发商尽快履行其应尽的交房义务,并对因此给您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延期交付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作为购房者,您甚至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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