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当开发商未能出示完备的五项证照时,购房者应审慎考虑是否进行购买。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当尽力避免在未来因为证照的缺失而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其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购买了该房产,并且已经支付了款项并签订了相关合同,但是在了解真相之后发现存在证照不齐全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申请撤销此交易。再次,若开发商对此采取不合作态度,那么购房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投诉,甚至从法律层面提起诉讼来解决此事。需要指出的是,通常被认为是开发商必需具备的五项证照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证照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审查这些证照时,尤其需要关注其真实性,因为复印件极易被篡改。在签署合同时,购房者还需确认所预购的房产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保证未来能够顺利地办理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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