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签约证明丢失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如下:首先,若您在购房合同尚未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之前就遗失了该合同,只需将余下的未备案部分合同宣告作废,随后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合同即可;其次,如果是在成功完成预售登记并即将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流程之前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在此情况下需要先在当地权威媒体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作废的声明,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公示期届满之后,再前往原预售登记部门申请对已签署的合同予以注销,最终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签约一份正式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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