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跑路国家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开发商失踪且项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状况下,业主们应采取如下应对措施:首先,持购房协议、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房产交易所尝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其次,必须确保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手续并获取了整栋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即所谓的“大产权证”)。若开发商尚未取得这一重要文件,并且已卷款潜逃,那么业主需要妥善保存购房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据资料,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6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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