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包烧费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完成之后,若先前存在拖欠的包烧费或物业费,则该义务应由原业主承担并予以补足支付。而物业管理公司同样享有相关法律权利对原业主进行追索,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现行规定,若业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那么业主委员会应对此事项敦促业主尽快履行义务;如若超过期限业主仍然没有支付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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