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房产纠纷判决后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置房产分割事宜时,若对方未能给予充分的配合与支持,您可考虑聘请律师协调,进行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房产所有权及分配问题进行裁决。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之下,夫妇二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将得以公平、公正地划分处理。对于部分共有的房产(即按份共有)来说,如已明确约定不可分割并需保持共有状态,则应尊重双方的意愿,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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