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法院秉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先行开展庭前调解工作。若经反复协商调解而未能达成共识,则法院需依据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协议,依照法定程序予以严谨审理,并最终出具权威性的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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