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被骗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遇到一房多售情况时,消费者应该采取以下策略以保护自身权益:在所购房产尚未交付给其他买家并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之前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其与卖方签署合同的时间顺序或者实际支付房款的时间顺序,要求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然而,若该房产已被其他买家接收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消费者便只能向卖方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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