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解决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出现问题而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的情况下,相关双方应当首先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以及协商,如果经过充分和友好的磋商仍然无法就问题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那么此类情况便可以向建设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与投诉。此外,若由于房屋的质量缺陷而引发争议,开发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或者购房者对开发商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申请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评估,或者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