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卖房子犯什么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尚未具备五项必要证件便开始销售房产,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有此类现象发生,您可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揭发。对于此类违规者的惩治力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首先,若开发商蓄意隐瞒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实际情况或以伪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来蒙骗消费者,则须将消费者此前所缴付的全额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贷款利息归还;其次,开发商还需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也被视为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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