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五证不全的房产法院受理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如果该房产未能取得完备的证书,那么不仅无法顺利办理所有权证明,甚至于所签署的预售合同也是毫无法律效力的。根据商品房买卖法规,预售房屋必须在网络上进行合同备案操作。由于缺乏完备的证书,无论买受人是否支付了房款、签署了预售合同,均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的网上合同备案登记。若开发商在此种情况下再次出售同一套房屋,便可能引发纷争。然而,如果开发商虽然尚未取得所有必要的证书,但并未向购房者收取任何款项,那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也是无济于事的。相反,如果开发商在未获得全部证书的情况下,已经从购房者手中收取了房款,这无疑属于违规行为,购房者有权前往房管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房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8: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