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间面积误差多少可以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面积的误差超过建筑总面积的百分之三,买方可依法选择与卖方解除已签订的买卖合同,并由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以及同期应付的利息给买方;反之,若房屋面积的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买家与卖家则需共同协商,依照房屋面积差异所占的比例以及双方在合约中约定的房屋售价之和来判断究竟应当由买家额外支付房款以弥补这部分面积差价,亦或是完全由卖方独自承担这一责任,抑或卖方在接受房款后退还于买方,并额外对多收取的房款进行双倍偿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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