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销合同中出现一房两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这是指卖方通过签署两个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买卖合同,将同一处特定房产出售给两位不同的购房者。该行为也被称为房屋的双重交易。自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房屋卖方就负有全面且准确地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这是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关键所在,也是身为卖家应尽的首要职责。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一房二卖事件层出不穷。鉴于标的财产(即所售房屋)的独特性质,通常情况下,卖方无法同时履行两个合同。换言之,当卖方完成一份合同的履约之后,对于另一份合同的履行势必会引发违约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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