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定金能否退还一半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买卖双方按照事先协商确定的条件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与义务,那么先前支付的保证金理当转化为交易价款,或全数返还至主张权利的一方手中;若是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使原本预定的商业合同难以顺利签署,又或者在尚未对协议及附加协议中具体条款产生共识的前提下导致合同没能签署成功且无人为之负责时,这种状况下,交付的保证金便可如数奉还;再者,若卖方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违背协议内容,致使买卖双方均无法持续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此刻保证金便有理由被归还,同时还要双倍补偿受伤的一方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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