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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未交房的诉讼费谁承担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启动预售商品房项目之时,必须同潜在购买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协议,这份协议需详尽地载录房屋交付的时间,若是未能按预定日期进行交付,开发商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样的情况下,房屋购买者若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诉讼费用该由何方承担?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讨论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上诉费以及公告费等,并不涉及到原告为聘请律师而产生的律师费。其次,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因此,若确实由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交付延迟,开发商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起诉讼费用。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先支付,待判决生效之后,再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方。若开发商最终败诉,则需向业主支付其先前垫付的诉讼费用。至于律师费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生争议时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律师费只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将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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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