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拖方的免责,法律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承拖方证明,被拖方的损失是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承拖方不负赔偿责任:
1、拖轮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拖方的其他受雇人、代理人在驾驶拖轮或管理拖轮中的过夫; 2、拖轮在海上救助人命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时的过失。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162条,经承拖方证明,被拖方的损失是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承拖方不负赔偿责任:
1、拖轮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拖方的其他受雇人、代理人在驾驶拖轮或管理拖轮中的过夫; 2、拖轮在海上救助人命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时的过失。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