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房产纠纷该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您所提出的疑问,其真实意图可能在于探讨关于共有产权房屋发生争端时应如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由两个或更多的法人机构抑或是自然人共同拥有。这种共有形式主要分为按份共有以及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其中,按份共有人依据其所占有的份额来享有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而共同共有人则是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对于那些可以分割且不会因为分割行为而导致价值减少的共有房屋,应当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然而,如果存在难以分割或者分割后将导致价值降低的情形,则应当对折现价格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此外,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份额。在此过程中,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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