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公产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房屋被多次出售的困境(通常称之为“一房二卖”)时,受到损害的买方可以采用一系列法定手段,包括谈判、仲裁和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更为详细地说,在此类事件中,买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与此项交易有关的所有合约,并要求退还其已支付的购房资金及相关利息,同时要求获得由于此次交易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此外,对于卖方,买方可以寻求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总金额一倍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涉及到的房屋出售方并非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其他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活动的公司或组织,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方将无法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只能请求法院判决退还其支付的购房资金及其利息,同时赔偿相应的由于当前诉讼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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