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预售合同与房屋证明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两者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属性角度来看,预售购房合同是针对买卖商品房而签署的协议,因此它被视为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形式;相较之下,房产证则代表着购房者通过完成交易过程,获得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且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对其购买的房屋采取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权力举措,它更多地属于一种法定证件。其次,从签订及颁发机构的角度来分析,预售购房合同往往是由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后共同签署的;而房产证则是由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机关负责发放,它是证明房屋所有权效力的重要凭证。最后,从定义上来说,房屋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就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同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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