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卖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所共同拥有的房屋财产便可予以转让。然而,这必须经历过其他享有继承权者的同意方可实现。关于这一流程,其详细步骤将取决于是否存在遗嘱:1.假设这位离世的配偶生前已经立下遗嘱,明确将自身原先享有的房屋份额作为遗产赠与尚在人间的另一位配偶。针对此种情形,现居住于该房屋内的配偶只需自行备妥本人身份证件、遗嘱以及来自公安机关开具的包含死亡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在内的整套相关证据材料,然后依照相应的规定程序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过户事宜就可以了。2.若离世的配偶生前曾立下遗嘱,决定将房产遗赠给其他人。鉴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固有的不可分割特性,在此情况下,希望获得整个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仍在世的一方需与受遗赠人进行协商,以确定房屋的最终归属。待双方达成共识之后,各当事人应分别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已故一方的遗嘱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如果离世的配偶生前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生存的配偶及其已故一方的父母、孩子等亲属均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同样考虑到房屋的不可分割性质,应通过协商方式来确定该财产的具体归属。对于愿意放弃房产权属的继承人,他们将能够按评估价格得到相应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需签署具备法律效益的证明协议,联手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开具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文书,最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