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不签了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效力问题,我们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第一种情形是出卖方未能成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此前提下与其购买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此份合同应被视为无效;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出卖方已经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种情况下,我们便可确认房屋预售合同具备合法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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