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关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购置流程中,如果发生了逾期交付房产的情形,尽管此类行为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范畴,但是确实构成了违反合约约定的行为。如若经过有计划、有条理的催促,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收到开发商全面履行义务的明确回应,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尽管无法直接解除合约,但是仍然享有向开发方寻求损害赔偿的正当权益。相反地,假如在进行相同的催促之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产交接事项,并且未作出充分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该问题,此时,买方便具备申请解除合同效力的权力,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也都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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