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合同只有预售才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所签订的合同无法具备法律约束力。在尚未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此时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相关企业能够在诉讼提起之前成功获得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则原被认定为无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亦可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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