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是哪个单位签发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证件是经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权益的正式批复文件。其主要主管机构为所在地市一级的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此证书的印刷制作、相关申请审批以及最终的发放均由市国土房管局按照规定流程统一进行管理与操作。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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