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有问题延期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规定,房产的交付期限可适当延迟,然而具体的延长时限需依据具体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来进行确认,而且只有当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情况下,业主方则通常有权利要求延迟收房。但是,倘若业主未能在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所设定的合理交付期限内,且未给出任何合理理由拒收房屋视为已收房,此时业主便需要按照业已实际收房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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