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如何上诉一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当事人对于初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则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递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上诉状。2、在起草上诉状时,应详细载明以下各项要素:首先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以及其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其次,须注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具体名称、案件的编号及案由;再次,需明确阐述上诉的具体请求与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百三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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