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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五万定金不要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收到五万元抵押金后,若卖家不再愿意销售房屋,需承受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具体来说,首先,倘若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设定的二万元款项被认定为“定金”,那么在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通常需要以两倍数额返还给买方。其次,如交易合同中另有详细规定,卖家负有的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其额外承担其他形式的违约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所有参与房地产交易的人士,务必遵守诚信原则,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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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