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善意取得问题,其处理方式如下:若无权处分人将其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处分给了第三方,并且此第三方被证实出于善意且无过失,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而对于原来拥有资产所有权的二手房产权人来说,他们可以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文,合法地向无权处分人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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