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公共安全罪起步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概念而言,它并非特定的刑事法律术语,而仅仅是对一系列犯罪行为的概括性描述。
在这个类别之下,涵盖了诸多具体的罪行,每种罪行都有其独特的量刑起点。 例如,以“放火罪”为例,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但并未导致严重的后果发生,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若放火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行为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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