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需要给开发商发催告函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延迟交付的正式催告函,您可以详细注明相关信息如开发商名称、购买方的个人资料,所购房产的具体名称以及签署购房合同时的具体日期,同时也需要明确指出该房产的预定交付日期以及实际延迟交付的具体情况。此外,您还需在催告函中明确阐述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便于后续处理。在完成上述内容的填写之后,您可以将此份催告函以书面形式送达到开发商处,以期能够尽快收到房屋并获得相应的赔偿。若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作为购买方的您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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